从哈尔滨市药监局得知,即日起,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“规范药店,放购药”为主题,在全市范围部署积极开展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不道德专项行动,目的通过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不道德,避免假劣药品流向主渠道。此次专项检查将从2011年12月20日开始,到2012年2月20日完结,为期2个月。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的购得、售、遗环节,在药品购置环节,主要以常用药、基本药物为重点,检查购置药品资质材料否合法、齐全。
在药品销售环节,重点检查证照否合法;否有广告宣传、赠送给、搭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;药品分类放置否符合规定;处方药否凭处方销售,否按规定注册销售处方药;不含麻黄碱、、曲马多等成分的方制剂否按规定销售;驻店药师否在岗。在药品储存环节,主要检查药品储存环境温度条件否合乎药品储存条件;否在批准后以场所储存药品。
据介绍,对在专项检查中找到的违法违规行为,将依法处理,其中,违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(GSP)规定的,将责令限期修正,并跟踪排查结果,逾期不改的依法惩处;有违法行为的,将按辖区监管依法立案查处;因涉嫌刑事犯罪的,不准收押公安机关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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